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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在线过户服务条款

发布时间:2011-06-14 15:29:03   浏览人数: 3654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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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域名在线过户协议。您只有同意了下述协议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域名在线过户申请程序。如果您同意本协议,请点击“我同意”,继续进行;否则,请退出申请程序。
域名在线过户协议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通过耐思尼克提供的域名注册服务,注册域名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
用户同意此域名在线过户协议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域名在线过户:用户在耐思尼克提供的在线平台上进行域名过户的操作。
1-2域名过户:是指将域名的当前持有人变更为其他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即转移域名的持有权。
1-3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域名方可进行在线过户
1-3-1域名后缀为.com,.net,.org,.mobi,.biz,.info,.name, asia,me,cc,、tv,tel,.co,.so的国际通用顶级域名
1-3-2域名处于正常状态(Status:OK),本身没有任何争议和纠纷,没有欠费;
1-3-3域名未到期;
1-3-4域名所属注册商为耐思尼克。
1-3-5指定的部分接口域名
第二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2-1用户须拥有过户域名的持有权,或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前已取得原域名注册人(以下可称出让人)和/或新的域名持有人(以下可称受让人)的授权。用户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的行为(包括此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将被视为已取得出让人和/或受让人的同意,同时用户对其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2用户(并应使受让人)承认并接受耐思尼克有关过户域名的服务条款、业务说明、相应的域名管理机构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以及相应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等内容。受让人违反本条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用户的行为,耐思尼克有权直接追究用户责任。
2-3用户(并应使出让人和受让人)知悉并同意:域名在线过户后,其无权获得因注册该域名而已向耐思尼克支付的任何费用的退款。
2-4用户(并应使出让人和受让人)不得利用耐思尼克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政策等的行为。
2-5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时,用户所填写的受让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因用户填写的受让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6用户应自行管理好自己的会员(ID)账号,并妥善保管ID管理人联络邮箱和域名注册联系人邮箱的密码,谨防被盗或者泄漏。因保管不善导致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7用户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不会置耐思尼克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因域名过户而在用户、出让人与受让人及任何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与耐思尼克无关。
第三条  耐思尼克的权利义务
3-1耐思尼克将在必要时要求用户提供书面材料,以证明其有权进行域名在线过户的操作,或者已取得域名出让人和受让人的授权。如用户未在耐思尼克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耐思尼克将视为用户无权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届时,耐思尼克将取消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将域名恢复至过户前的状态,并有权追究用户因违反本条款而给耐思尼克造成的损失。
3-2耐思尼克会根据耐思尼克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是否符合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如用户在线过户的行为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耐思尼克将取消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将域名恢复至过户前的状态,并追究用户因违反相关条款而给耐思尼克造成的损失。
3-3耐思尼克将记录域名过户前和过户后的域名注册信息与所在ID的信息。如有第三方对用户的在线过户提出异议时,耐思尼克会根据域名过户前的注册人信息或所属ID信息核实有关情况,如发现用户无权进行过户操作的,耐思尼克将取消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将域名恢复至过户前的状态,并追究用户因违反本条款而给耐思尼克造成的损失。
3-4域名过户成功后,耐思尼克域名系统将自动向域名过户前所在的ID管理联系人邮箱以和/或原域名注册联系人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3-5耐思尼克有权将新注册人(受让人)信息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和出版物中。
3-6耐思尼克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在线过户功能的域名类别。
第四条:有关费用
4-1耐思尼克将在网站的相关网页公示有关收费标准和缴费要求,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上述标准和要求。
4-2有关费用将根据耐思尼克现行的收费标准从用户ID下的预付款中自动扣缴。如果用户ID下的预付款不足以支付该笔费用的,在线过户操作将无法进行,因此,用户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前,需保证其ID下有足够的预付款余额。
第五条 不可抗力和责任承担
5-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5-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5-3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耐思尼克重大过错导致用户域名丢失或被注销的,耐思尼克的责任上限为当年向耐思尼克交纳的该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同时,耐思尼克不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4 耐思尼克将不承担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问题和责任:(1)由于技术、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3)由于适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问题或责任;(4)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5-5本协议其他条款对于责任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耐思尼克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7-1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政策/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7-3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7-4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耐思尼克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域名在线过户协议内容,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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